冬日雪场滑雪被撞伤,雪场应承担什么责任?

雪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。
若是因为雪场安全管理造成的损害,比如未设立警示标志、温馨提示,告知滑雪者风险的注意事项;雪场未依据天气情况开放或关闭相适应雪道;雪场硬件设施不合格(雪质不合格、滑雪道结冰、坑洼不平和存在严重死角);安全巡查员未尽到义务,未对进入中高级雪道的滑雪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,未阻止未戴护具的滑雪者进入中高级雪道,则雪场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若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滑雪者被撞伤,则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雪场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
【法律规定】
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 【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】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  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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